(二十一) 财产管理员职责 财产保管工作是学校总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因此,保管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负责保管好学校的有关教学、教育和生活等固定资产贷物等。保管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建立帐册:
1)学校固定资产帐;
2)低值耐久物品帐;
3)低值易耗物品帐(包括课本、簿册)。
2、健全制度:
1)请购制度;
2)验收制度;
3)领用制度;
4)出借制度;
5)赔偿制度;
6)报损(废)制度;
7)帐卡制度(学校各组织各班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都应设立帐卡)。
3、管理财产:
1)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①设立组室分户卡,一式两份,组室与总务处各执一份;
②每学期核对帐物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各教室的财产管理:
①设立班级分户卡,一式两份,班级与总务各执一份;
②每学期初,将教室内的课桌椅等教学耐用品殗教室财产卡,交各班主任验收,委托各班自行保管;
③会同班主任定期检查财产保管情况,学期结束时,进行全面检查,评定各班管理质量。
④与班主任保持经常联系,对各班平时损坏的课桌等物品及时办理登记、维修、报损(废)和赔偿手续。
4、常务工作:
1)认真负责管理、维修学校财产,保证财产的完好,防止物品的蛀、潮、霉、损。
2)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做到精打细算,物尽其用,修旧利废,清仓挖潜。
3)加强学习,熟悉保管业务,经常注意物品的库存情况,做到保证供应,避免长期积压而造成浪费。
4)负责对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具、五金水电等的进货、验收、登记、保管和领发工作,建立好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5)负责回收和处理各组室上交的废旧物品。
6)做好教室课椅的登记、配套工作。配合教导处开展工作。认真负责,主动热情,任劳任怨,秉公办事。
7)搞好教具保管室,教具分级分科保管,做到购、管、借、用、还等手续完备并充分发挥教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