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陆杨中心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制度化、正规化,开创学校教科工作的新局面,形成新风格。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精神及学校工作的总要求,教科研人员应做到:
第一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和教育理论修养,有一定的实际研究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要热爱自己的科学事业,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水平。
第二条:认真制订教育科研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教科研,协调组织学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三条:开展教育科学的普及工作,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育理论、科研方法和教科研知识。
第四条:办好《陆小教育》期刊、总结、筛选教育实验成果,向有关方面推荐并加以推广,认真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第五条:积极开展教育信息交流和咨询活动,逐步建立教育科学信息网络。
第六条:组织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教育改革和教育科研经验,搞好每学期的专题总结与论文评选工作,协助有关条线对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作出评估。
第七条:切实加强教科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实施课题的定期检查并组织交流经验,认真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机关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