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中学计算机教室管理规定
(试行)
为加强学校机房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现将机房的管理与班级量化考核挂钩,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上机人员必须服从机房管理人员和老师的管理,进入机房要轻声慢步,按要求就座,不得随意变换座位,严禁喧哗、打闹等。如发现扣1分/人次。
二、上机进入机房前必须穿鞋套。如发现不穿鞋套进入机房,一人次扣1分。
三、爱护设备,不得自行拔插设备、改变设备配置,不得私设密码,操作严格按规范进行,违者扣1分/人次。
四、使用电脑前,检查电脑有无问题(如是否缺少设备)。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不报告则视该电脑一切正常。下一节课时如发现有问题,则追究上一节课使用者的责任,除按双倍赔偿外,另扣5分/人次。
五、上机人员在机房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写乱画,不得乱扔废纸等杂物。如发现扣2分/人次。
六、严禁将零食、口香糖、饮料等带入机房。如发现扣3分/人次。
七、不得携带任何与学习无关的磁盘、光盘、U盘、Mp3、Mp4、耳麦等,如发现当场没收,并扣2分/人次。
八、不经老师允许,不得访问因特网;浏览内容必须健康有益,不进非法网站。如发现扣1分/人次。
九、上机期间,严禁玩任何游戏、聊天等娱乐项目。如发现扣3分/人次。
十、下课时,按规程关机,并将凳子按要求放到电脑桌下,经老师允许后有序离开机房。违者扣1分/人次。
违反上述规定,除正常扣分外,还视情节轻重上报学校处理。
以上条例解释权归学校德育处和电教处。
德育处电教处
二00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