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加强对临时工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使得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条例。
奖惩事项: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先进,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先进工作者”的活动。评选名额,由校行政按有关规定确定。对评出的“先进工作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应聘职工,如违反以上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经济罚款直至辞退的处理。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