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教师积极性,发挥教师自身潜能,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学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经讨论决定从以教学实绩为主,并结合师德、能力、教学过程、出勤、工作量等方面对教师进行量化考核,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师德10分
1违反县局《师德十项禁令》中任一项得零分;在随机和定期检查中受到批评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未出现第一条的,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考核小组测评按优(20%)、良(70%)、一般(10%)依次记10、8、6分。
(二)能力。
1、上课:优课得4分,良2分,一般0分,差课扣2分。
2、论文评比:县、市、省、国家级评比获奖按2、2.5、3、4分计。
3、论文发表:正式发表且有稿费通知单的,按市、省、国家级计3、4、5分,无稿费通知单的按论文评比计算。
4、县内命题竞赛、教案设计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2、1分计。
5、县内赛课一、二、三等奖按3、2、1分计。
6、市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A、B、C、D等级分别按8、6、4、1分计。
7、学生获奖(县、市、省、国家级)指导老师按1、2、3、4分计。
(三)教学过程20分。
教学教程按备课、上课、作业、听课、教研、监考阅卷六项进行随机和定期考核,详细见教学过程考核细则。
(四)出勤10分
(1)例会、教研活动、周前会缺一次扣0.5分,月事假一天扣1分,一个月内事假超过2天,超出部分每天扣2分。
(2)一周内迟到、早退超过2次有一次扣0.2分,旷职一天扣3分。
(3)学校安排的外出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的,扣2分每次。
(4)学校领导值班,不到岗或工作不到位,扣0.5分每次。
(五)工作量
(1)每节课均按1分计算(早、中、晚同等计算)。
(2)领导班子按县局规定课时数计算。班主任每周按4分计算。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周按2分计算。
(六)教学实绩50分。
七、八年级
七、八年级按学校教学实绩考核综合分记分,第一名取得50分,第二名取得45分,第三名取得40分,第四名取得35分,第五名取得30分,第六名取得25分。
说明:
(1)双班或多班名次取平均值(若第1、2名,则按第一名计算。)
(2)平时抽考按40%计入,期中、期末按60%计入,然后除以考试次数求平均值。
(3)校内倒数,但在片内前1/2的,最低按40分计算,依次递增2分;校内第一,但在片内后1/3的,第一名按35分计算,然后依次递减4分。
(4)音、体、美学科教学实绩取全校平均数。若在验收、比赛、公教等活动中,获奖一次最高+10分,然后依名次递减3分。被通报批评或未取得名次的扣3分/次(若干次累计计算)。
九年级
九年级按中考成绩计算,在完成学校质量目标时,班级课任老师的实绩不低于40分,并按校内名次依次递增2分;完不成质量目标的班级第一名40分,然后依次递减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