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上级工会的指示及工会委员会的决议,草拟并认真实施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安排工会活动,讨论、研究有关问题。
(二)在党支部领导下,配合学校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协同学校党、政有关部门,有效地组织生动、丰富、有意义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事业心、责任心。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四)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负责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努力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办好“教工之家”;搞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协助做好离退休教师和职工的工作。
(五)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女教职工的保健工作。
(六)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帐目公开,民主理财,开源节流,为解决教职工后顾之忧多办实事。
(七)抓好工会自身建设,指导工会小组的工作。
(八)工会付主席协助工会主席工作。
(九)定期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