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贯彻双增、双节的原则,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做好学校的财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办法,一切收入都要入帐。按照上级规定向学生收取杂费,严格控制代办费项目,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勤工俭学收入要建立专门帐户。
三、严格执行经费预、决算,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专款专用,做好月报年报工作。
四、严格审批报销手续,购物费用由采购、验收人签字,经负责批核的领导人审批后方可报销;差旅费由本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负责批核的领导人审批后方可报销;公费医疗经费的报销,按地方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和现金开支使用范围,因公领用现金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及时结算帐目,不得拖欠和挪用公款。
六、必须从严掌握开支,预算外的不合理开支、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发票不予报销。不合理的开支,会计有权拒付。坚决执行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节约使用办学经费。
七、严格执行代办费结算制度。学生书籍、讲义代办费逐项核算到人,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学生的经济负担。
八、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帐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开出工资转移证。
九、执行国家财政部、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财会人员变动时,及时办好交接手续。
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审查学校财务帐目,做到经济民主,帐目公开,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拒绝贪污,努力把好财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