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镇三中毕业班成果奖发放办法
一、实施目的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管理中激励机制改革,鼓励教师齐抓共管、争先创优,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学校中考成绩在市属公办初中争先领跑的态势,实现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的目的,特制订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优质优酬,向效率高、成果显著者倾斜,向责重者倾斜。
三、发放项目
1.基本成果奖
以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十门学科我校毕业班年级均分分别在当年江镇市属公办初中的排名为依据。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排名第一的学科,该学科毕业班全体任课教师每人奖励900元;排名第二的学科,该学科毕业班全体任课教师每人奖励650元;排名第三的学科,该学科毕业班全体任课教师每人奖励400元;排名第四及以下的学科,该学科毕业班全体任课教师不享受奖励。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排名第一的学科,该学科毕业班全体任课教师每人奖励800元;排名第二的学科,该学科毕业班全体任课教师每人奖励550元;排名第三的学科,该学科毕业班全体任课教师每人奖励300元;排名第四及以下的学科,该学科毕业班全体任课教师不享受奖励。教师按3个班计算工作量,每减少一个班,少发基本成果奖50元。
2.超课时成果奖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五门学科中,获得基本成果奖的教师,在一个班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班,发超课时成果奖100元。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门学科中,获得基本成果奖的教师,在三个班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班,发超课时成果奖50元。
3.班主任成果奖
九年级班主任,每人奖励200元。出现流生的班级,该班班主任不享受此项奖励。
[说明]:
1.原《江镇三中毕业班成果奖发放办法》自新《办法》发布之日起自行作废。
2.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3.如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4.本《办法》自2010届起实施。
江镇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