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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小教师听课要求

  解小教师听课要求

  1.听课是学校一项重要的教学活动,是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效果,提高业务能力较为有效的一种形式,也是领导了解、掌握教学情况的一种方式。

  2.校级领导、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内要听本组每个教师一节课,新上岗的教师每学期听课20节。

  3.用学校发的听课笔记做好听课记录,以便查阅。

  4.听课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授课教师,授课教师都应欢迎,不得借拒绝或回避。

  5.听课教师要严肃认真,尊重授课教师,不做其它与听课无关的事情(如批改作业、看书报等),课后可交换意见,进行评课。

  6.校内外的观摩课、公开课可计入听课节数。

  7.教务处每学期在期中、期末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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