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小教师听课要求
1.听课是学校一项重要的教学活动,是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效果,提高业务能力较为有效的一种形式,也是领导了解、掌握教学情况的一种方式。
2.校级领导、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内要听本组每个教师一节课,新上岗的教师每学期听课20节。
3.用学校发的听课笔记做好听课记录,以便查阅。
4.听课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授课教师,授课教师都应欢迎,不得借拒绝或回避。
5.听课教师要严肃认真,尊重授课教师,不做其它与听课无关的事情(如批改作业、看书报等),课后可交换意见,进行评课。
6.校内外的观摩课、公开课可计入听课节数。
7.教务处每学期在期中、期末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