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其根本目的是“把全体学生培养为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遵循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根据中学生生理心理特点,提出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项目,促进和引导他们确立建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主义觉悟。也为高校在择优录取时作为一种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过程评价的原则,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4、民主评定、领导与群众结合、加强学生自我评价和教育的原则。
三、实施办法和步骤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平时德育和考察结合起来,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每学年末进行总评。
3、考核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学年开始公布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项目、内容和标准,并告知家长配合教育。
②学期和学年末组织学生进行初评和总评,先由学生个人总结,对照考核项目进行自评,并确定每一项的考核等第,填写在“个人自评”栏内。
③组织公正的为全体学生信任的班级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班级内同学的平时表现。分别确定考核等第并填写在“班级考评”栏内。
④班主任根据平时考察纪录、分析观察及学生、班级考评情况,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个学生进行综合分析,在“班主任考评”栏内确定考评等第。
班主任还需填写“奖惩情况与突出事例”一栏,学生个性特点、进步变化情况作简要说明。
根据16个项目考评情况和“奖惩”栏情况,班主任提出总评等第意见,交政教处审定。
⑤考核总评结果与学生见面,鼓励学生发扬优点长处,克服缺点短处,指出努力方向。
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总评等第根据考核项目、内容指标和评定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优秀:对考核项目规定的诸方面内容都做得较好,或者某些方面有突出好的表现。
良好:对考核项目规定的内容基本能做到。
及格:对项目规定的内容大部分基本做到,但某些方面做的不太好,有严重的缺点或有错误,但已经改正。
不及格:对项目规定的内容大部分不能做到,但某些方面有严重错误,甚至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且不接受教育,无改正表现。
在实施过程中,对16个项目归结到总评等第的关系处理上,采取以下办法:
①16个项目中优秀项目达到13个以上(含13个,其中第1、2、3、4、6、7条必须为优),其他项目良好者,可评优秀;凡当年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不能评优秀。
②16个项目中优、良项目达到13个以上(含13个,其中第1、2、3、4、6、7条必须为优良),其他项目及格者,可评良好;凡当年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不能评良好。
③16个项目均在及格以上,但是未达到良好者,评为及格;第1、2、3、4、6、7条中出现两条及格者,评为及格。
④第1、2、3、4、6、7项中,有一项不及格者,评为不及格;其他项目有两项不及格者,评为不及格;当年受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评为不及格。
因有突出贡献而受奖者,由学校政教处、班主任视具体情况提高等级或做其他处理。
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由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进行。
2、学校领导负责审核三级考评情况,进行协调。对考核总评定为优秀或不及格的学生,须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3、考核中需要把握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的大致比例。等第优秀学生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25%。
4、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完成后,即作为参加高校录取工作中的德育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