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强化育人意识及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意识,建立更加和谐的师生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参与班级日常管理,畅通与学生交流渠道,倾听学生诉求。
第二条 参加班级、年级以及全校性的学生集体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第三条 注意协调好与班主任、年级组及各学科之间的关系,协助班主任开展与学生的谈心活动及家访活动。
第四条 党员辅导老师深入班级团支部,参与班级团支部建设,并积极为学生党员的发展作好充分的准备。
第五条 每学期至少两次专题讨论,分析班级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学习、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 认真挖掘教学内容中内在的德育因素。指导学生开展生动有趣的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内容和条件,促使学生的认识、情感、意识和兴趣、能力等都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得到发展。
第七条 尊重学生的人格,发展学生的个性,注重从点点滴滴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和良好品格。
第八条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用正确的思想、情感、言语、行动对学生起潜移默化的作用。
山天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