戍上中学学生品德和行为规范养成训练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实践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思想首先品质教育和管理,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依据国家教育部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结合《戍上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和生本课堂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戍上中学学生品德和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设定每位学生的考核基本分为100分。
2、每学期计算结果作为学生操行评定、评优评先、毕业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3、本考核结果分值在100分及以上学生操行评定可以评为优秀(有资格评比区级及区级以上的荣誉和十佳学生);低于100分的学生高于90分则可以评为良好(有资格评比校级各项荣誉);低于90分高于60分则可以评为及格;低于60分的学生可以评为不及格,下学期注册前要先到校政教处接受教育,毕业班学生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行规学习,否则,暂扣毕业证。
二、评价方法
1、每学年学生起评分为100分,根据学生在校日常行为表现,通过减分和加分两种方式,实施过程评价。
2、采取政教处、值日教师和学生会、班级三级管理,通过政教处、值日教师、学生会的检查反馈和任课教师对学生的课堂反馈,实施综合评价。
3、通过班级落实学生的每日评价,每周坚持将所有学生的德育积分做好统计,每月反馈,输入德育系统。
三、量化考核内容
(一)、加分内容与标准
1、认真学习,每科每学期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一门功课加2分,可累计
2、期末成绩在及格(或p等)以上者,一门功课加2分,可累计。
3、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中,取得显着进步(总分段名次提高5名次以上),给予每人加分5分;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中,成绩优秀的学生(总分段名次前20名),每人加10分。
4、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活动,活动参与者每人加1分。
5、充分发挥自己的业余爱好、兴趣特长,积极参加校各类社团活动,并在校内外的竞赛中获奖者按下列标准加分:
比赛级别
一等奖(第1名)
二等奖(第2、3名)
三等奖(第4-8名)
其他奖
校级
6、好人好事经过老师认可,给予一人次加1分,累计加分。
7、在发现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时能够及时制止或协助纠正他人不良的行为习惯的同学,由政教处或班主任给予一人次加1-3分,累计加分。
8、班主任在班级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学生的良好表现或行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主酌情加分1-10分。
(二)、扣分内容与标准
1、学习习惯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旷课一次扣1分,抄袭作业或无故不交作业每次一次扣0.5分,累计扣分。
(2)上课(含自习)听讲不认真,有交头接耳、做小动作或其他扰乱课堂秩序,被老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3)考试作弊,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以一人次5分扣分。
2、生活习惯
(1)仪表不整洁,不按规定穿着校服(包括在校服写字、绘画等)、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学生标志的,或不如实登记和不服从管理人员批评或提醒的同学,一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2)戴首饰,男生留长发、染发、怪发,女生烫发、染发,每次扣1分;
(3)语言不文明,说脏话,每次扣1分;
(4)不尊敬教职员工,不团结同学,肆意顶撞师长,侮辱同学,视情节轻重一人次扣3.-5分。
(5)卫生习惯不好,随地丢弃,带零食进教学区或在教学区吃零食的,每一人次扣1分。
(6)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劳动、卫生打扫(或值日),每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无故不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活动,由组织者考核,每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7)故意占用他人财物,有过错不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诬告他人的行为,每人次给予扣1-3分。
3、纪律表现
(1)举行升降国旗仪式时,不严肃不认真或无故不参加这每人次扣2分。
(2)课间及午间在教室或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每人次扣1分。
(3)不认真做眼保健操,每次扣1分。跑操过程中说笑打闹或无故不参加大课间或中途跑掉,每次扣1分。
(4)在教室、走廊等非运动区打球等运动,每次扣1分。
(5)破坏学校公物设施,除赔偿损失外,每次扣3分。
(6)扰乱校园秩序,课间擅自出校园的,每人次扣2分,累计扣分。
(7)进入“四厅一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网吧)者,视情节轻重一人次扣2-4分,累计扣分。
(8)参与斗殴、盗窃、聚众闹事、敲诈勒索、严重旷课、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赌博、抽烟等事件的学生,根据《戍上中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处理后,再根据情节予以扣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通报批评扣3分,警告处分和严重警告处分扣5分,记过及以上扣10分,累计扣分。)
(9)没有经审批带手机到学校,每次扣1分,携带通讯工具,如发现在课堂或课间使用者,扣留通讯工具并批评教育,视情况扣1-3分,累计扣分。
3、特殊情况处理
(1)校级学生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成员,表现突出的由相关老师在临近期末时出具证明给各班级,可以给予加5-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