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兰城市学院广播台技术操作规程
一、广播台全部设备为国有资产,受学校委托,广播台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
二、各类器材由专人(机务)保管,使用前须征得保管人的同意。
三、保管人负责定期清洁、维护、检修设备,并做好记录。
四、播音员上岗前须进行“设备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培训,经测试能熟练操作机器设备后方可参加节目播出。
五、节目播出时由机务负责监督使用机器设备。
六、使用设备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生异常情况应迅速通知机务并向站长报告。同时,广播台所有成员应掌握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七、设备如需改装,须事先提出理由及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八、设备维修及报废等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并做好记录。
九、私人不得借用广播台的器材,其它单位使用须经站长批准。
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制度,注意防火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