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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巍小学网站管理制度

  山巍小学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巍镇中心小学网站的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山巍镇中心小学网站是山巍镇中心小学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同教育同行、学生、家长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增强学校影响为目的。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山巍镇中心小学网站建设、运行工作所涉及的所有科室和个人

  第二章 网站运作管理

  第四条 山巍镇中心小学网站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网络中心具体职能如下:

  (一)负责网站技术管理和支撑,负责网站总体结构设计、数据库功能开发工作,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在开展山巍镇中心小学网站管理相关工作时,对各应用科室(责任编辑)行使管理及考核权。

  第五条 各网站应用科室(责任编辑)负责网站后台管理程序的操作应用。网站后台管理程序登录口令不得转告或泄露与他人。

  第六条 山巍镇中心小学教师职责

  (一)山巍镇中心小学教师应积极关心网站建设,维护好学校形象;

  (二)山巍镇中心小学教师不得在网站中擅自发布或链接下列信息,一经发现,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处理。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第三章 网站安全、保密管理

  第七条 网络中心负责山巍镇中心小学网站发布内容的监督、审查,保密工作

  第八条 山巍镇中心小学教师需更新或发布的图文资料,经报请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山巍镇中心小学网站维护人员在网站后台管理平台上对外发布,并由维护人员做好信息发布记录(包括信息内容、发布时间、操作者、主管领导签字等信息)。

  第九条 教师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学校网站安全的活动:

  (一)窃取山巍镇中心小学网站管理帐户及口令的;

  (二)未经允许,学校网站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站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通过因特网或学校局域网恶意攻击网站,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其他危害学校网站安全的。

  第十条 学校各科室和个人,违反以上规定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各科室主管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并发布在学校网站主页上。执行中以主页中的版本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巍镇中心小学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阳市山巍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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