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五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学校家长委员会的成立,为家长与学校交流提供了便利,为今后家长学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密切了学校和家庭及社会的联系,对于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
一、星五小学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教导处牵头,学校大队部、学生、家长、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内组织。其作用是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相结合的综合教育功能。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一体化。努力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学校“教育一人,幸福全家”办学思想的贯彻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本着推荐和自愿相结合原则,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家长委员会成员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协助学校搞好有关的教育工作,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有学生家长代表担任。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三次。(一般为开学初、期中和期末)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的理论和要求精神,了解教育动态。
2、听取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工作要求精神。
3、商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协调。
4、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5、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一学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