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龙实小状元社区学校章程
第一章 办学宗旨
第一条 社区学校是一所繁荣社区、提高公民素质的大学校。社
区学校办学宗旨是利用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满足社区成员日益增长
的精神、文化生活和科学技术需求。
第二条 社区学校的教育方针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
地制宜的办学原则,培养社区公民的法制观念、思想道德素质、科学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现代意识及行为习
惯,培养社区各方面需求的人才,以求全面提高社区成员素质。
第二章 性质与任务
第三条 社区学校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学习型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培养合格公民的大学校。
第四条 社区学校是社区群众终生教育的平台。非学历教育包括政治思想、形势任务、法律知识、道德修养、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休闲娱乐、家政等补偿、综合性教育。
第五条 凡属本地企事业、行政机关的职工、居民区的党员、群众、外来人口、中小学生等均可根据自己需要进行学习、培训。
第六条 社区学校利用各种专业培训班、讲座以及教育活动,教育引导企业、工商、个体户等法人代表增强和提高现代科学管理能力,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教育引导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学习掌握多项技能,增强生存竞争能力;教育引导屠民群众关心国家大事,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关心社区,团结友爱,共建家园的意识;教育引导外米经商、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维护都市繁荣、安定,学习法律知识,保护个人正当权益,特别是女工的特殊保护权;引导老人安度晚年,学习休闲娱乐技能,开展所爱好的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社区学校在镇党委和区社区学院的领导下,在镇社区教 育委员会指导下制定和落实规划,开展教学工作。
第八条 社区学校领导机构。社区学校领导机构设校长、副校长, 委员若干名,教务主任或专职教师一人,专家、学者以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社区学校领导机构成员。领导机构班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 定教育规划和教学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九条 师资队伍。建立一支教学能力强、人员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员队伍。教员的来源由区、镇、有关部门的领导,大专院校、研究所的专家教授、学者,中小学教师和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条 各任课教师应从严治学,认真备课,热情服务,尽职尽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
第四章 教学内容
第十一条 社区内党校、法制学校、人口学校、家长学校、流动人口学校、婚育家庭学校、卫生健康学校、老年学校等学校,以及各种培训班的教学内容都是社区学校的教学内容的一部分。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社区教育委员会是社区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机构的调整,人员配备、筹集经费及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 社区学校纳入社区建发的工作日标考核。发展有规划,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全体教员要对社区教育工作和社区敦育发展方向进行理论性探讨。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学员考勤、考核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十五条 社区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活动经费由社区承担,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十六条 社区学校章程的解释、修改权在镇(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