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龙中学学分制实施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范我校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湾龙中学课程方案》,特制定《湾龙中学学分制实施管理办法》。
一、目的意义
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有利于学生自主确定发展方向、选择课程和安排学习进度,发展个性特长;有利于学校打破原有整齐划一的育人模式,突破行政班及年级的局限,为每一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基础上的个性发展,形成我校的办学特色。
二、学分结构与设置
普通高中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必修学分为96学分,选修学分为48学分。学生原则上完成18学时(以1学时40分钟计)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表一:学分结构
必修选修
学习领域科目学分类别内容学分
语言与文学语文10知识拓展类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至少48
外语10
数学数学10
历史6
地理6职业技能类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
科学
物理6
化学6
生物6兴趣特长类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休闲生活、知识应用等课程。
技术信息技术4
通用技术4
艺术艺术或音乐、美术6社会实践类包括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课程。
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12
专题教育2主要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和教育部规定普通高中必须组织开展的各类教育内容。
表二:湾龙中学三年学分设置
年级模块学分高一上高一下高二上高二下高三上高三下总计
必修语文442*10
外语442*10
数学3322*10
政治2222*8
历史33*6
地理33*6
物理33*6
化学33*6
生物33*6
信息22*4
通用22*4
美术110.50.53
音乐110.50.53
体育22222212
专题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普通高中开展的各类教育内容2
必修合计2828181433总96
知识拓展类选修合计55558共28
职业技能类选修2222共8
兴趣特长类选修1111共4
社会实践类选修3122共8
选修合计20208总48
三、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确认。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不予认定”两种。学生学习了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由我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
(三)学分认定的形式
1.学业。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证书。学生参加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确认的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培训,或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考试或比赛,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均可提出学分申请。学生须提交发证单位的资质证、本人的学习记录和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学分。
3.过程记录。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记录、总结或报告,有反馈评价,经同学互评,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学分。学校按相关标准和程序,承认学生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等跨校选课所获得的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学校关于“学业、证书、过程认定”三个方面分别制定的具体学分认定规定提供)。
2.教师认定。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分审定。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4.公示。“同意认定”学分的结论,将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予认定”学分的结论,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并说明原因。
5.学分复议。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学分认定结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书面提出复议要求。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7日内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论书面告诉学生。如果复议结论仍然是“不予认定”,要当面对该生解释说明。对“不予认定”学分的学生,学校帮助该生分析原因,指导该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6.学分记入档案。学分认定工作在每一个学段结束后,获得不少于1学分后进行,学校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