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二中巡防工作人员要求和制度
1、学校夜防人员要热爱二中,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中,要时时提高警惕,处处加强巡查,注意本部四周湖面可疑动向,观察分部围墙及周边不安全因素。为创建“平安二中”多作贡献。
2、每天晚上8:30到岗准备,9:00上岗巡查,次日5:00下班,离岗时做好值班记录。
3、晚上值班不准带任何亲友、熟人进校。
4、每月按排定日期上班,特殊原因必须提前请假,一般不予调班。
5、每夜总部巡查一般半小时一次,分部巡查不少于7次。
6、发现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问题必须在事发15分钟内报警和报告学校有关人员(电话: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