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二十一中毕业生文明离校规定
为保证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和学生宿舍的正常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毕业生应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并站好最好一班岗的思想,善始善终的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毕业生在离校前或在办理离校手续中无视学校规章制度,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生活及工作秩序者,应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并记入学生档案。
2、毕业生应宽宏大量,不计前嫌,珍视同学情谊,严禁打击报复,严禁酗酒闹事。
3、毕业生要爱护学校的各种公共设施,特别是宿舍的公共财产和设备。住宿学生在离校前必须保证宿舍公共设备和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丢失、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如有故意损坏的,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毕业生生活学习用具需要处理的,必须搬出学生宿舍楼,严禁在楼内进行交易,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到学生宿舍楼内收购学生的用具,严禁焚烧废弃卧用具。
5、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并文明离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离校者,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段长签署意见,政教处审核同意,批准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