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天中学试场规则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测和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形式,也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复习,巩固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严格我校的考试管理,规范考试工作,正确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特对试场规则作如下规定:
一、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在规定的位置就座。
二、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三、答题要求用蓝、黑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题除外);除测试必备的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四、在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班级、试场号、序号,不得在试卷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在答卷的密封线外的地方答题。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
八、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九、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十、考试终了铃一响,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按要求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试题卷、草稿纸等,待监试员将答卷等收齐后,方可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