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新三中网站管理制度
(1)中小学校园网站的管理工作,坚持“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
(2)校园网站由学校网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网站的信息发布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3)网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安全稳定。
(4)实行信息审核制度。由校长全面负责,主管领导、网站管理员逐级必须审阅、核对,经校长审核签字后,并在学校《上网信息记载簿》登记后,方可发布。
(5)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真实性和普及性,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觉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影响学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7)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和计算机病毒预防、控制工作。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不健康的信息,严禁传播计算机病毒。
(8)网站要自觉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9)网站管理员必须全程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坚持每天浏览与网站内容的正常更新。
(1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玩忽职守,导致信息发布失误,造成负面影响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惩处规定,视情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