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仪器必须有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试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帐、编号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仪器、药品必须分室贮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五)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严格按“三废”处理规定,杜绝污染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各项实验的操作规程。严禁吸烟。
(七)帐册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务帐相符。
(八)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九)实验室仪器须经教研组长和总务主任的同意方可外借。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十)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十一)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试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
(十二)保持实验室、仪器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三)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防盗设施,确保其完好性。
(十四)有紧急情况发生立即按应急预案组织学生撤离。
(十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十六)若有事故发生由实验员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