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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镇三中档案室安全制度
(一)档案室内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做好安全、教学、人事等各类工作的存档工作。
(三)档案应按规定的要求和顺序存放,做好防潮、防霉和防盗工作。
(四)借阅档案要有手续,有时间,有记录。
(五)过期档案应按规定进行销毁和处理。
(六)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防盗设施,确保其完好性。
(七)工作结束后检查室内并关闭门窗和电源。
(八)若发生安全事故由负责档案者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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