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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镇三中危房报告制度
(一)由总务处组织对校舍建筑、构筑物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
(二)一年小修,三年大修一次,确保校舍完整和整洁。
(三)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并同时组织撤离有危险的房屋。
(四)同时请校产站负责房屋的人来勘查,并报教育局。
(五)视问题的大小决定请有关房屋检测单位的专家来查勘。
(六)视情况对危险房屋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做好防范措施及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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