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行政例会主要参加人员是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行政例会一般由校长室主持召开。
二、行政成员须准时参加,有事向校长请假。迟到10分钟内罚10元,超过10分钟罚20元,请病假每次10元,事假每次20元,无故缺席罚款50元。如在例会之前已经请假1天以上的不再重复罚款。
三、行政例会每周四下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变动,由校长办通知。在会议期间不许接打电话、不许抽烟,如有违法者,一次罚款10元,当面缴清。
四、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文件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上周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研究解决学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部署安排下周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指出本周工作重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协调、处理学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五、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必须严格执行,如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决议,应在下次会议中提出讨论修正。
六、行政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民主作风,有大局观念,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倡导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
海东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