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行政工作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的经常性工作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
2、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3、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由校长委托书记或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
4、学校行政工作会议每周举行一次,时间为周四上午两节课后,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5、参加会议的同志应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分管工作周密思考、精心安排,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
6、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有关领导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在贯彻过程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决议的,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纠正。
7、校长布置工作任务应具体明确,要符合部门实际,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8、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9、行政工作会议有关决议或内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