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督导机制,发挥教育督导责任区职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16)1号文件精神和《z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连云区教育局督导室对学校工作的督导情况,特制订我校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的建议和问题整改要求的制度。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立飞校长任组长,王海波书记、牟宗伦副校长、刘涛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中层正职为工作组成员。
二、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意见
1、学校要积极配合责任区督学对学校工作的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依据督导内容,向责任区督学提供学校工作相关方面的档案材料,并接受督导小组的提问,向督导组做出解释和说明。
2、学校工作每一个方面要求各相关负责领导及时整理材料,要存档,能够体现学校工作发展方面的情况。
3、建议责任督学能够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方面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
4、在督学对学校进行随访督导期间,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将自己负责方面的学校工作进行梳理,为督导提供相关材料。
三、落实问题整改要求
1、对于督导提出的问题,学校要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将具体问题根据职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
2、将细化后的问题,责任到人,分包领导负责解决;对于疑难问题由领导小组共同策划解决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3、整改问题结果需及时向责任督学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