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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司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一、学校各处(室)所形成的档案材料要定期准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案卷移交时,组卷处(室)要填写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处(室)保存一份,另一份随同档案材料交档案室保管。
三、学校档案室工作人员负责检查和办理签收手续,对归档案卷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责令其按要求重新完成归档移交手续。
四、案卷要求卷内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字迹清楚,案卷页数与卷内目录记录相符。
五、档案人员对所接收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编目、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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