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望小学安全用电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希望老师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
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5、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行政保障部,严禁自行处置。
7、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