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新实验学校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1、为维护学校稳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2、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3、各处室相应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由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4、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存在的矛盾和纠纷及不安定的因素,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5、凡发生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必须有成员及时赶到现场,并按工作程序立即做好疏导、平息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积极开展调查工作,妥善处理好发生的矛盾、纠纷。
6、本班级、本处室内部发生的矛盾、纠纷,先自行处理,如不能解决,再由校领导小组处理。多个单位间发生的矛盾、纠纷,由各单位协同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7、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凡发牛矛盾、纠纷的单位,如处置不力,造成后果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本班级、本处室凡发现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应及时上报。凡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实行考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权”制。
9、本工作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