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四中教研组外出活动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教研组外出教研活动,切实提高教研组外出教研活动的效果和作用,经重新讨论决定对教研组外出教研活动作如下规定:
1、各教研组外出教研活动需在每一学年初提出计划,活动前两周提交一份活动报告(活动地点、日程安排、主要内容等),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成行。外出教研活动须参观一所学校,结束后要及时写好活动总结及活动内容的照片交教务处存档。
2、各教研组外出活动一般能有一名处(室)中层干部带队。
3、教研组外出活动范围定在本省内,可住宿一个晚上,每人费用不超过300元,学校不再发放外出人员补贴,使用校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外出教研组自己负担。特殊经费开支须事先报校长室,经批准方可使用。
4、原则上外出教研活动每二年一次,一般文科教研组单年外出,理科教研组双年外出,不包括市区的教研活动。
5、各教研组外出活动时,课务由各任课教师自行调换,并由教研组长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6、教研组长集体外出参观学习,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由教务处组织,校领导带队。
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