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师德行为,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学校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校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及领导
每个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二为校长接待日。
二、接待地点
学校三楼接待室(四箴堂G310)
三、接待对象
全校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
四、接待事项
全校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对我校教师师德行为、学校收费、规范办学、学生课业负担及其他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五、接待要求
1、按时到位,耐心听取接待对象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并做好记录。
2、对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属一般性的问题且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应立即予以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转至其他校级领导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尽快处理:重大事项须提交党委会研究解决。
3、对所提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因条件等各种原因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会在一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此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z德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