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天中学供电配电房管理制度
为给学校教学、生活提供电力保障,规范电力作业操作程序,加强对配电房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电力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非配电房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总务主任同意,并在电工陪同下方可进入。
二、各部门需要对所属供电及设备进行安装、修理时必须事先经总务主任批准。并由学校电工确认或指导下方能进行,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三、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挂有“禁止吸烟”标志。
四、每周负责打扫一次配电房卫生,每半月清洁一次机房内的设备设施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五、配电房内应当保持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关灵活。做到随时关门上锁,钥匙由学校电工保管,电工不得私自配制钥匙。
六、学校电工每天应对供配电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向处室主管汇报,在处室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
七、每周应对变压器进行检查一次,观察变压器进出线缆安全情况,查看变压器油表记录。
八、在高温季节或用电负荷高峰期,电工应重点检查变压器、配电柜进出线缆及各项开关,查看接头有无发热、腊片熔化等异常现象,检查通风冷却设备设施是否正常。
九、如发生电路事故,在事故后应重点检查信号和继电保护的动作情况和事故范围内的设备情况。
十、在市供电局通知停电时,电工必须提前做好停电检查准备,停电后必须关闭配电房所有供电开关。市供电开始后必须先检查各用电设备设施或部门用电设备,确认可以通电后,方可合闸送电。
十一、如需对供配电设备设施检修或其它情况,需对全校停电作业的,应提前24小时向总务处报告,待向全校告知后方准停电检修。若遇紧急情况需停电时,则必须事先电话通知主要部门,以免因突然停电带来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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