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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培小学校园车辆出入安全规定

  蕾培小学校园车辆出入安全规定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并按要求停放。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进出校园,尽量避开高峰时间段,行驶时要格外提高警惕,低速小心行驶。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必须服从学校门卫统一管理,并按要求停放。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大型集会、阳光体育活动、下课休息、中午活动等集体性活动时间严禁任何车辆进出校门。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办批准。

  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1、此规定由蕾培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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