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十二中公务接待内部公开制度
一、建立目的
为规范州温市第十二中学来宾接待工作,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接待原则
对口接待、相互配合;周密细致、友好尊重;预算合理、厉行节约;安全第一、严格保密。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州温市第十二中学所有部门
四、释义
1、本规定所称的接待是指学校对政府机构、教育部门、相关施工单位、教育组织机构等单位的来访接待。分重要接待和一般接待两种。
2、重要接待是指对学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政府机关、教育部门、教育机构等单位与个人的来访接待。
3、一般接待是指除了重要接待以外的接待。
五、职责
1、校长办公室负责《接待管理规定》的修订、接待工作总体的组织协调与实施,接待信息的存档。
2、重要接待由校办负责接待方案的制定、组织与实施,后勤部门按照接待方案予以配合。
3、一般接待由相关处室负责接待方案的制定、组织与实施,行政组按照接待方案予以配合。
六、接待工作程序
(一)接待申请
1、重要接待相关处事依据本管理规定提出重要接待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提交至校办,由校办根据实际需求拟定接待方案报校长审批,校长批准的重要接待方案,由相关处事负责实施,后勤校长予以配合监督。
2、一般接待,由相关个人或部门自行联系。
(二)接待实施
1、登记来访
被访人员、部门应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员到门卫保安处办理客人来访登记手续,为提高接待效率,接待负责人可提前通知门卫进行登记,不在进行现场登记,客人来访期间,应佩戴“贵宾证”并由被访人员全程陪同,客人离开学校时,被访人员应将客人送至大门口,同时交回“贵宾证”,进行访客离开登记手续。
2、内部用餐
为方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原则上相关接待活动一律安排学校内部食堂用餐,并到食堂管理处领取“临时就餐券”或做好用餐登记。
3、外部用餐
原则上不再安排外部就餐。
4、来宾住宿
一般情况下安排住宿为普通宾馆标准。重要来访客人住宿,也应根据层次和重要程度选择适宜的标准进行安排。
(三)记录存档
1、一般情况需先申请后办事,特殊情况可以在接待结束后,由负责接待部门相关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接待申请表》上报校办。
2、每次接待任务完成后,行政组根据上报的《接待申请表》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3、视重要程度,相关处事应按照实际需要采取记录、摄影、摄像等方式记录的,需报请校办派专人予以配合,并将相关记录报管理部行政组备案。
七、接待相关事项
接待产生费用由相关部门领导及校长审批后分别记入其部门费用。
八、本管理规定由校办负责解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