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稻中学师生食堂监督检查条例
目的:为了协助食堂管理人员运行管理好,保障食品安全,为师生提供高质量的用餐服务,特制定师生食堂监督检查条例。
师生食堂监督检查组织:由学校工会牵头,遴选教职工和工会委员的代表组成师生食堂监督检查小组,开展师生食堂的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内容及频次:
1、卫生许可证:按卫生许可证的管理规定,每年检查一次;
2、从业人员健康证:按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管理规定,每月全部检查一次;
3、储粮库:按照储粮库管理的基本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4、储菜库:按照储菜库管理的基本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5、冷柜:按照冷柜管理的基本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6、食品加工间环境卫生:按照食品加工间管理的基本要求,每月检查四次;
7、食品加工设备、器具及餐具卫生:按照食品加工设备、器具及餐具卫生的基本要求,每月检查四次;
10、食品加工间标识:按照食品加工间管理的基本要求,每月检查四次;
11、就餐环境卫生:按照就餐环境卫生的基本要求,每月检查四次;
12、售餐台卫生:按照售餐台卫生的基本要求,每月检查四次;
13、售餐价格公示栏:按照售餐价格公示栏的基本要求,每月检查四次;
14、从业人员着装:按照从业人员着装的基本要求,每月检查四次;
15、食品进货质量合格检查:按照食品进货管理的基本要求,每周检查二次;
16、食品进货价格检查:按照食品进货管理的基本要求,每周检查二次;
17、食品进货数量检查:按照食品进货管理的基本要求,每周检查二次;
监督检查程序:
1、每次监督检查时,在食堂管理负责人的陪同下进行监督检查;
2、每次监督检查后书面给出检查结果(包括上次监督检查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食堂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分别交学校工会和办公室;
3、学校工会整理整改通知给食堂管理负责人进行整改,同时报监督检查小组负责人做为下次监督检查的重点;
4、学校工会每月汇总当月监督检查情况,报学校校长室,作为奖惩依据。
投诉处理
学校工会设置投诉电话、公布办公地址接受投诉;投诉必须署名;监督检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若投诉属实,通知食堂整改,将整改结果反馈投诉人,在食堂公示栏公示,同时视为一次单项检查不合格,计入监督检查记录,并处以罚款。若投诉不属实,也反馈投诉人,在食堂公示栏公示。
以上监督检查条例暂定执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解释权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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