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安实中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收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负责宣传学习有关收费政策、法规,并经常对学校的各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有乱收费行为的教师建议校委会对其作出处罚,并退赔所有违规收费。
二、总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初,要切实做好开学初的各项收费准备工作。即,做好收费项目公示、宣传、结算等工作。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搭车收费和违规代收费项目。如把关不严,出现违规收费及结算错误等现象,造成的后果由总务处负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师,都无权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如违反规定者,将严肃处理。
四、各科室和任何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如发现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对家长和学生对收费工作中提出的问题,总务处要认真耐心负责解释,使家长学生明白、满意,如敷衍、态度不好,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
六、对学期当中确需收费的项目,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征求家长意见,经校委会和家长学校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