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方案 >> 活动策划方案 内容页

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大后勤队伍建设,提高大后勤人员素质为目标,完善大后勤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为教学工作提供一流的后勤服务。
(二)考核对象
目前参加大后勤考核的享受财政供养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三)基本考核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本考核办法由三个部份构成。即工作绩效考核和岗位参评系数及突击性工作加分。
一、工作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
1、工作表现(15分)
2、工作实绩(50分)
3、考勤考会(30分)(扣分超过30分奖励性绩效工资为0)
4、学校大后勤领导与各条块负责人及民主测评综合评分(5分)
(说明:如出现在职人员扣分超过工作绩效考核中所列项目分值后,且不履行本职工作的人员,一律视为旷工,具体处理措施按照县教育局人事部门规定执行。)
二、岗位参评系数
后勤校长:1.4
部门主任:1.3副主任:1.25
总账会计:1.2干事:1.1
各条块负责人:1.1其它人员:1.0
(四)工作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
一、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严重违纪违规,扣完“工作表现”分。
1、违反县委六条禁令的;
2、违反县教育局八项禁令和学校五项承诺的;
3、所负责的本职工作有一次重大失误,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4、个人言行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5、大宗购物、小型工程等未能实行阳光操作的,导致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或造成严重质量问题,或在操作过程中接受他人馈赠,有损学校形象的;
三、有下列情形的实行过程扣分,并记入考核积分档案。
1、上班迟到30分钟内,一次扣0.5分,上班迟到超过31分钟以上的,一次扣1分(从“考勤考会”中扣除);
2、上班中途离岗一次扣1分(从“考勤考会”中扣除);
3、事假一天扣1分,(从“考勤考会”中扣除);
4、旷职一天扣4分,(从“考勤考会”中扣除);
5、履行请假手续缺会的,有一次扣0.5分,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缺会的,有一次扣2分(从“考勤考会”中扣除);
6、重大疾病(按照教学一线绩效考核标准执行)履行书面手续经校长室审批同意休假的,暂不扣分;一般病假,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且学校领导批准的,每天扣0.5分(从“考勤考会”中扣除);
7、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的,发现在一次扣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8、有关岗位人员不能身体力行,未经批准随便用工的,一次扣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9、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安排的突击性任务,有一次扣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10、被聘任上岗,又未经学校允许,在正常工作时段内搞第二职业的,扣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四、大后勤各岗位具体考核内容。
1、主任
①未能雷厉风行地贯彻落实校领导所安排的工作的,每次扣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②未能做到勤政廉洁,言行有损学校形象的,每次扣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③未能对分管主任的工作实施有力监督而造成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主任值班未按时到岗,每次扣1分(从“考勤考会”中扣除);
⑤主任值班未做好当日考核统计积分的,每次扣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2、部门主任
①未能贯彻落实校领导、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②对分管工作未能实施全过程管理,服务效率低,造成工作失误的,每次扣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未能做到勤政廉洁,在派工用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账目结算等方面存在舞弊行为的,每次扣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缺乏大局意识,工作不配合,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影响后勤服务质量的,每次扣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⑤对分管工作不能身体力行,深入基层,率先垂范,玩忽职守的,每次扣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⑥上级检查时人员安排不到位、有关材料准备不充分,未按时上缴材料的,每次扣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3、悦读小站:
①未按规定时间开放的,每次扣每人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②读物违规外借,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③内部管理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卫生保洁不到位的,发现一次扣负责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4、图书室:
①不能按时发放图书,影响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有一次扣每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②开放不及时的,一次扣每人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③台帐不清,借阅手续不全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图书陈放凌乱,卫生状况差的,有一次扣负责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5、阅览室:
①不能按时开放的,有一次扣每人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②台帐不清,有关资料未能及时装订的,每次扣每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内部管理不到位,卫生状况较差的,发现一次扣负责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6、实验室
①实验档案不健全,台帐不完备,一次扣各学科每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②仪器借还手续不完备,造成集体财产受损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实验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扣负责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⑤内部管理不规范,卫生保洁不到位,物资损坏不报修的,发现一次扣负责人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7、档案室:
①不能按时开放的,有一次扣每人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②未及时每周到各相关处室收集档案材料归档的,及没有做好档案材料台帐的,一次扣每人0.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因人为原因造成档案遗失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3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④内部管理不到位,档案不能规范陈放,卫生保洁不到位,物资损坏不报修的,发现一次扣负责人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8、收发室:
①不能按时接收报刊信件的,发现一次扣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②报刊信件发送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③因人为原因造成报刊、信函件等遗失,并经核查无误的,一次扣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未按有关规定履行信函件登记手续的,发现一次扣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9、财会人员
①违反财务法规和财经纪律,违规操作的,一次扣当事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②工作不认真,造成经济往来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责任人2分;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一次扣责任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公款私存,以权谋私的,一次扣责任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编制预算和决算报告的,一次扣负责人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⑤应公示的经济往来账目及教职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代扣、捐款等情况未及时公示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10、医务室
①购进假冒伪劣药品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医疗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扣除当事人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③发现有重大传染性疾病未能及时上报的,一次扣当事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收费不按国家标准而高于市场价的,一次扣当事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⑤对学生健康检查、档案建立、卫生宣传等方面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一次扣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11、水工
①每天必须常态化对公共场所的有关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因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的,经查实后,每次扣每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②不能按月配合财会人员抄报水表、与自来水公司核对表数的,一次扣每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发现管道破损维修不及时的,维修措施不力,影响师生正常生活,接到维修单未在承诺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的,一次扣责任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上级有停水通知,而未采取应急措施,造成工作失误的,一次扣责任人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⑤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造成自来水浪费或消防设施损坏,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的,一次扣每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⑥服务回执反馈不及时的,一次扣责任人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⑦电热锅炉、茶水炉维护不到位,造成茶水供应不正常,带来安全事故的,一次扣每人3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⑧窨井、阴沟管道等排水系统不畅,未及时检查发现的,一次扣每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⑨破损的水表、水龙头不能及时更换,造成水源浪费和计量不准的,一次扣责任人0.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⑩内部管理不到位,泵房卫生保洁不及时,发现一次扣负责人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12、电工
①每天必须常态化对公共场所的有关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因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的,经查实后,一次扣每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②不按规范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除追究法律责任外,一次扣责任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发现供电线路有故障没有及时维修,或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师生正常生活,接到维修单未在承诺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的,一次扣责任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不能按月配合财会人员抄报电表、与供电公司核对表数的,一次扣每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⑤服务回执反馈不及时的,一次扣责任人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⑥不能及时调整室外线路照明时间段,影响师生生活和造成电力浪费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⑦上级有停电通知,未能及时通报相关方面采取应急措施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⑧内部管理不到位,物资不能规范摆放,卫生保洁不到位,发现一次扣负责人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13、木工
①每天必须常态化对公共场所的有关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因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的,经查实后,一次扣责任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维修服务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服务回执反馈不及时的,一次扣责任人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⑤未能节约维修材料,造成丢失浪费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⑥未能及时对维修现场进行卫生保洁的,一次扣责任人0.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14、花工
①未能及时修剪花草树木,影响环境美观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②未能及时防治病虫害,造成苗木花卉死亡的,一次扣每人3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未能及时浇水、施肥、除草、培根,影响苗木花卉生长的,一次扣每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对特殊苗木花卉未能采取防寒、防暑措施,影响苗木花卉生长或死亡的,一次扣每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⑤有关会议花卉盆景布置不能及时到位的,一次扣责任人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15、浴室管理员
①未能按规定时间开门服务的,一次扣责任人0.5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②收取学生现金,占为已有的,除追回现金外,一次扣责任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保洁工作不到位,内外环境不整洁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设施人为损坏的,一次扣责任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⑤报修不及时,造成自来水浪费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⑥水温调控不适当,对沐浴人员造成身体伤害的,除赔偿受害人损失外,一次扣责任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⑦未能在谷电时间为电热锅炉加热,造成电费损失的,一次扣责任人2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16、卫生保洁管理员
①每天必须常态化对校园卫生区、公共厕所的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每日检查情况进行记载。如果因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的,经查实后,一次扣管理员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②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因校园卫生、公共厕所的卫生受到领导批评的,经查实,每次扣管理员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卫生保洁不及时,造成环境污染的,一次扣当事人及管理员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茶炉及周围环境保洁不到位的,一次扣管理员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17、保管员(含体育保管员)
①台帐不健全,帐物不符的,一次扣责任人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②未能按购货发票按实验收,随便签报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对特殊物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霉变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未能注意仓库安全,在仓库吸烟或使用明火,带来安全隐患的,一次扣1分,出现严重后果的,扣责任人10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⑤对外借的物资,未能及时回收入库的,一次扣责任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⑥未能对进库物资进行质量把关,致使假冒伪劣物资进库的,一次扣责任人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⑦未经审批或计划安排,随便发放学校物资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⑧未及时做好闲杂物资回收工作的,一次扣责任人0.5分。
18、食堂微机员、管理员
①服务态度不文明,就餐人员反应强烈的,一次扣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②每月不按时出据报表和往来账目核对的,一次扣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对现金保管不按规定要求,造成失误的,一次扣5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对售饭系统、水控系统维护不到位,造成损失的,一次扣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19、养殖员
①投放喂养饲料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②未能了解鱼鸟生活习性,未进行及时防疫的,一次扣2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养殖水面杂物清理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④鸽舍卫生打扫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⑤对水面养殖的水草护理不到位的,一次扣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⑥不能常态化地做好水面清洁工作的,有一次2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20、校舍安全管理员
①做好常态化校舍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登记,对校舍巡查不力,没有记录的,一次扣管理员1分(从“工作表现”中扣除)
②校舍建筑物档案、资料不全,未能按时做好校舍安全月报材料工作的,每缺一次扣管理员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③未能及时完成上级各类校舍安全检查材料的上报工作的,每次扣管理员1分(从“工作实绩”中扣除)。
21、其它人员。
(五)有关说明
1、本办法实施后的积分,将作为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评定的依据。
2、批准歇岗人员。经到教育局批准歇岗人员仍按每月200元扣发,在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时,其个人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按全校个人工作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数参加计算。
3、重、大疾病教职工。经诊断为恶性肿瘤、精神病、重症肝炎以及其他经县以上有权部门鉴定丧失工作能力的重症病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病事假人员。病事假人员的管理继续按《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5、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计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发放。
6、落聘或待岗人员。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含基础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全额)。
7、借用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到本系统其他单位的,在借用单位考核发放;借用到我校的,参照我校在编教职工的考核办法。
8、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