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xxx“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认真考察各教职工一年(学期)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评优原则
1.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核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4.领导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具体操作办法
1.个人从德、能、勤、绩进行回顾总结。
2.以组室为单位进行交流评议。
3.组室推荐优秀候选人。
4.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后,提出推荐名单。
5.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公示。
四、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学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五、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教书育人,具有较高专业化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六、说明:
1、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4、没有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或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影响者,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