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电子化办公,提高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辅助教学的能力,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学校在办公经费不很宽裕的情况下决定为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
一、方案设想:
1.2008年8月至xxxx年7月正式在编教职工配备笔记本电脑。
2.费用处理:
1)上讲台的一线教师:学校要求购买笔记本电脑。每台电脑学校出资4000元,其余部分由教师自己负担。学校的4000元按每年800元充当折旧费,若教师配笔记本电脑后仍在学校工作,满5年后,所配笔记本电脑产权归教师个人所有;若不满5年而工作调动或者离(退)休,教师必须交给学校经费为:800元/年×不足年份数,笔记本电脑仍归教师所有。办公室及教室的台式电脑由学校收回,教师上多媒体课一律用配备的笔记本电脑。本人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凭发票学校补助同上。因其他原因放弃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经济上学校不予补助。5年内即将退休的一线教师放弃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学校补助1000元;不满5年离(退)休,必须返还给学校经费为:200元/年×不足年份数。
2)未上讲台的教职工:学校不提倡购买笔记本电脑,如需购买每台电脑学校出资2000元,其余部分由教职工自己负担,学校的2000元按每年400元充当折旧费,即教职工配笔记本电脑后仍在学校工作满5年,所配笔记本电脑产权归教职工个人所有。若不满5年而工作调动或者离(退)休,教职工必须交给学校经费为:400元/年×不足年份数,笔记本电脑仍归教职工所有。因其他原因教职工放弃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学校补助1000元,但需在学校工作满5年,若不满5年而工作调动或者离(退)休,教职工必须返还给学校经费为:200元/年×不足年份数。
3)特殊岗位办公室台式电脑的配备视情况由校长室统筹考虑。
4)学校统一添置保险箱,所配笔记本电脑请各教职工自己做好保管和维护工作。
5)笔记本电脑由学校统一组织政府采购,提供型号供教师自行选择。
6)5年内分配、调入的一线教师购买笔记本电脑学校补助为:800元/年×不足年份数,暂缓购买笔记本电脑的教师补助办法同上。
二、条件和要求:
配备笔记本电脑是为了那些教学过程中能熟练操作、教学中急需用到笔记本电脑的教师上课用的,所以学校对配备笔记本电脑教师提出相应条件和要求:(未上讲台的教职工不属于考核范围)
1.能熟练操作电脑用于教学工作,能运用电脑备课、上课、查阅教学资料,逐步学会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
2.配上笔记本电脑后,应切实运用电脑辅助教学,学校初步要求:
1)每位配有笔记本电脑的教师运用电脑备课上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由所教班级学生登记上报。(适当考虑学科差异)
2)配上笔记本电脑后力求电子化办公,运用编写教案、教学资料等,并上传到学科教研网,学校在期末进行检查。
3)配有笔记本电脑的教师公开课,要求用电脑辅助教学,公开课教案应是电子教案,并上传到学科教研网,学校在期末进行检查。
4)配有笔记本电脑的教师,应努力学习电脑知识,特别是应用网络及多媒体技术制作多媒体课件,每学期上传一个多媒体课件到学科教研网,
学校在期末进行检查。5)配有笔记本电脑的教师,在上班期间不得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每学年学校根据上述要求对配备笔记本电脑教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扣600元/年。
三、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