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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丹高中“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选拔方案

  经镇江市教育局推荐、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被确定为“江苏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并与清华大学等单位合作,共同举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同时,我校被镇江市教育局确认为热点高中“自主招生学校”。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遵循“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中小学教育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高一级学校输送拔尖创新人才。

  (二)遵循“三个坚持”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操作的原则,坚持评价方法多元化和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力求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开班计划

  130人左右。初三学习结束后,根据学生的个人志愿、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分流。一部分与中考招收的学生一起编班学习,另一部分编为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习。

  三、日程安排

  1.报名日期:7月1—7日(含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公示)。

  2.资格审查:7月8日

  3.领准考证:7月9日

  4.考核日期:7月11日

  5.公布培养对象名单:7月16日

  四、推荐与报名

  (一)报名条件

  2013年入学,具有阳丹市学籍的初中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文化成绩优秀,在开拓创新方面有特长;身体健康。

  (二)报名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省丹中2015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选拔报名表》,表格请从省丹中网站下载。

  2.学校推荐:由所在学校依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初审,按分配参加考试的人数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名单由所在校公示不少于三日。

  3.报名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带“选拔报名表”、“学校报名汇总表”、考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同底免冠二寸照片两张,报名、考试费150元。(请各初中学校派专人到丹中办理相关手续,交纸质报名表和电子版汇总表)

  4.资格审查: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五、考核办法

  (一)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

  2.测试形式:在线测试(在省丹中计算机房,按批次上机参加测试)

  3.测试安排:学生随机编组,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每组测试时间1小时;

  参加测试的学生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

  4.测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不记分;“合格”考生按在线测试得分×30%计入总分(在线测试总分100分)。

  (二)学科素质测试

  7:30—9:30    数学(150分);10:00—11:30  英语(100分)

  13:30—15:30  语文(150分);16:00—17:30  物理(100分)

  六、培养对象确认

  1.综合素质测试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确定为培养对象;

  2.综合素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和学科素质测试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总分。

  3.按分配指标数1:1的比例,划定各校的总分分数线,从高到低确定培养对象。

  总分相同,以数学、语文两科成绩之和排序;数学、语文两科成绩之和相同,以数学成绩排序;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均确定为培养对象。

  4.城区初中名额分配到校,在各校分配指标数范围内确定培养对象。农村初中在分配指标总数内确定培养对象(生源数150人以上的,每校最多不超过2名,生源数150人以内的,每校最多不超过1名)。

  5.具有阳丹市户口的考生,在各校分配指标数范围内确定培养对象;非阳丹市户口、总分达到一定分数的考生,不占用本校的分配指标。

  6.经我校考核在数学、物理、生物、信息、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长的考生,初中阶段取得江苏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奖项,且总分不低于本校分数线10分的,使用预留计划确定培养对象。

  7.培养对象确认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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