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一、组织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对象:七、八年级学生
三、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全能之星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名列段前茅(期末成绩名列段前50名)。
2、具备两个以上校园之星的条件,且均有街道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奖励。
(二)学习之星
1、学习刻苦,成绩突出,课堂表现优异,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期末成绩名列段前30名。
3、获得校级以上学科比赛中奖项(包括获得小科学家、小数学家、小文学家荣誉称号)。
(三)文学之星
1.热爱文学,有着教好的的文学底蕴和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和演讲比赛,并在曾在校级以上并获奖。
(四)科技之星
1、喜爱科技创造,有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作品或者有研究性学习、小课题、综合实践成果、科技小论文获奖。
2、上述各项作品曾获街道级以上的奖励。
(五)艺术之星
1、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对音乐、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六)体育之星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强壮。
2、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乒乓球、排球、篮球、足球、田径等)。
3、在校级以上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七)道德之星
1、严格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平等待人。
3、诚实守信、拾金不昧、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八)工作之星
1、热爱集体,能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纪律,是班主任的好帮手。深受同学们的拥护。
2、能很好的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有效协助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评选办法
1、名额:各班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一个项目一般只限推荐1人。
2、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
3、被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将个人简介(内容包含参选项目的有关荣誉)以电子稿的形式发到ftp首页校园之星文件夹,并将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上交到学生工作处以供考评。截止时间:6月24日,逾期视主动放弃参赛资格。
4、最后由“校园之星”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的成绩,确定学年度“校园之星”。
五、表彰与奖励
1、学校召开表彰大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3、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4、荣获学生系列“校园之星”者,可以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活动或其他类型的实践活动。
5、作为以后评选“校园之星”及市、区、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田梧第二中学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