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党风谦政建设,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更加完善和发展教代会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根据鹿城区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市、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师服务,为教学服务”的宗旨观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办事形象,使我校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领导小组z(组长) zz
三、工作小组z(组长) zz
四、监督小组z(组长) zz 监督电话:z
五、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代收代办收费及社会捐赠 的款物等。
2、招生计划、新生录取名单、施教区划分。
3、学校学籍管理、学生奖励处罚、学生转学休学条件、审批手续及程序等学校管理制度和办法。
4、学校食堂收支情况。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学校领导干部的分工、责任目标及教师职务聘任情况。
2、学校发展规划、各项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
3、学校财务。指:大宗物资采购、学校捐资款、学校主要财务收支、教职工福利、食堂收支等情况。
4、人事调配、评先评优、年终考核、职称评定、进修培训的情况。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情况。
6、学校基建项目等招投标,店面、场所出租招投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