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白中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综合实践活动是《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新设置的、必修的、独立的课程领域,由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方面内容构成,占23个必修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15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
二、实施内容
1.研究性学习。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依据研究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课题研究类和项目(活动)设计类两类。课题研究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具体包括调查研究、实验研究、文献研究等类型。项目(活动)设计以解决一个比较复杂的操作问题为主要目的,一般包括社会性活动的设计和科技类项目的设计两种类型。
2.社区服务。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其内容包括社区文化活动(如法制宣传、人口与保健宣传、环保与卫生宣传、科普活动、电脑培训、助学帮困、拥军拥属、文娱活动)、社区环境建设(如环保卫生、绿地领养、社区学校辅导、板报橱窗制作、交通秩序维护及其他志愿活动)和其他志愿者活动。
3.社会实践。内容包括军训、社会回乡调查、素质教育基地实践、值周班管理实践、社会考察、社团活动等。
三、实施方式
(一)研究性学习活动
1.组织形式。以小组合作研究为主,一般每生三年参加并完成2个课题研究(含项目设计,下同),其中高一完成的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每个课题10个学分,高二为5学分。
2.时间安排。每个课题研究时间总量90课时,课题研究开始和结束阶段集中进行;中间研究过程分散落实,高一第一学期每周安排3课时,以后减少课时。
3.课题研究:可以学生自行申报课题,组成6—8名学生的课题研究小组,实行分工合作制,自行聘任教师;也可由学校推荐,填写申报表,由教务处和年级组负责协调。
课题研究一般应经确定课题—制订方案—搜集材料—整理分析—总结报告—交流评价。每一步骤工作情况必须记录,以备学分认定。
(二)社会实践
1.组织形式:学校或班级统一组织和小组组织相结合,以行政班或小组为单位。
2.时间安排:三个学年总数不少于三周。其中“军训”安排在高一(上)开学前,“社会回乡调查”安排在高一(下)的暑假期间,其他形式的安排在高二寒假进行。
3.活动记录:由政教处统一记录。
(三)社区服务
1.组织形式:由教师组织或学生自由安排。
2.时间安排:利用学校规定时间、课余、假期时间分散进行,三年内的服务总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活动记录:学校组织的服务活动由学校团委统一记录;学生自行组织的,由学生本人在活动结束后将《社区服务记载卡》交社区记录,后交团委以确定学分。
四、学分认定
由教务处、政教处、团委、年级组初步认定学分,教务处组织公示并确认,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复议。
1.研究性学习。必须具备五个条件。①有符合要求的课题方案;②研究过程记录完整;③有符合课题成果报告;④有三级(自评、组评、师评)合格评估结论;⑤实际参加的活动时间达到规定时间以上。以小组上交的《使用手册》为考评主要依据。
2.社区服务。具备三个条件,可得2个学分:①三年内服务总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②《社区服务记载卡》记录完整;③经抽样回访、成果展示、公示无异议。服务时间10个工作日以上。
3.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必修6个学分。其中“军训”、“社会回乡调查”、“素质教育基地实践”和其他活动分别计2个学分。
本方案自xxxx年9月开始实施。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方面各另行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细则。在实施过程中若有改进,以届时公布的实施细则或年度实施计划为准。
象白中学课程改革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