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罗二中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 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处理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或事件当事人的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后勤服务领导及有关人员,卫生室人员和值班人员、教育局领导、学校领导。
2、报告程序:
(2)后勤服务领导及有关人员。
(3)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县疾控中心。电话:z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学生骨干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领导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班主任和学生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