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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为主线,以“转作风、惠民生、促攻坚”为载体,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查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情况
局领导班子能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认识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查摆剖析后,发现还存在不少问题。表现为: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不够严格。虽然经常讲政治纪律、政治责任,但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时表现出政治鉴别力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比如: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损害党的形象、党的威信的言论抵制不坚定,态度不够鲜明;对于一些敏感性谣言警觉性不高,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正确思想引导不得力;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中,有时过于强调司法行政机关条条上在制度、财力保障上支持不够的困难,存在着抓落实不够有力,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
(二)理论武装头脑抓的不紧。没有严格贯彻习总书记对学习的指示精神,没有把学习作为自觉追求,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近几年,学习方面虽然制定了很多制度,但是落实的不够好,存在为学习而学习、为完成上级规定学习任务而学习、急用先学等现象。开展学习中侧重于读文件,深入研讨少,泛泛议论多。没有带着问题去学习,学习的广度深度欠缺,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学习不够,虽然去年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共组织集体学习20多次,但运用学习理论推动实际工作的效果一般。
(三)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抓得不牢。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抓得时紧时松,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认识不清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思想政治工作相对滞后,教育形式、办法与党员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结合不紧,缺乏活力;律师党建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太明显;有的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比如:近两年来,在抓基层党建中,活动安排不少,但后续跟进措施不力,导致党建“两好两活动”、“五个一”竞赛等活动效果不明显。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薄弱环节。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不够,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不明显,贯彻《廉政准则》不够严格,导致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长远眼光和全局意识,对眼前利益、个人利益想得多,对大局发展、全局工作考虑的少。部分班子成员在执行“一岗双责”方面认识不深刻,落实责任不到位,强调业务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对廉政风险防控的落实流于形式。如对少数法律服务队伍的督导不够到位,对出现的违纪行为督导查处力度不够,有以批评教育为主的思想,在管理工作中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个别班子成员在转作风上认识不到位,在落实中抱着侥幸心理,等待观望,打擦边球,打折扣,搞变通;班子成员中有攀比现象,或多或少存在着作风不够朴素、不够勤俭的问题。如在调研方面虽然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推动工作,但是部分班子成员却没有真正静下心、深入想、扎实做,深入联系点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没有形成有价值、对基层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真正为基层解决突出问题的办法、措施还不够多;对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力度有待加强,对部分机关干部职工纪律观念淡薄,上班时间上网聊天、上网打游戏等问题教育管理不到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1)学习与工作实际脱节。学习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组织专题专题学习研讨、互相交流比较少,存在以会代学、以工代学现象,大多数班子成员存在对分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深不透,掌握的熟练程度不高,相关工作把关不到位,存在有对疑难问题解决不够科学、有力的现象。(2)存在会多文多。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现象,近两年各业务口共开会40多场次,相当一部分是没有必要开的也开了。文件简报发文数量较多,存在重视数量轻视质量的问题,2012年、xxxx年近两年这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全年制发文件和简报均达到100多份,但实际落实效果并不好。(3)工作研究不深。在工作中按上级要求办的多,结合本地实际方面研究不够,就事论事多,突出工作实效少。比如:在依法治市工作中,每年都开了工作会、出了工作要点,但是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讨不够,缺乏有效对策,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没有及时总结推广,影响了整体工作水平提升。(4)工作推进措施不够过硬。有时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细,不敢求真碰硬,存在注重形式,轻视实际效果的倾向。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目标下达了,县区局和内设科室完成完不成报个数字、搞个总结就过关了,对未完成的任务缺乏责任问效,缺乏日常工作督查。如在基层县区司法所人员配备问题,虽然结合上级的要求积极运作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在如何争取各部门支持、有效指导、督促县区落实方面研究不深不透,措施不够得力,造成了工作棚架,至今没有得到很好解决。(5)有抓面子工程的现象。工作中有时搞花架子,空喊口号,不注重实际效果,为服务全市大局,先后成立了8个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专项律师服务团”,但是跟踪问效不够,效果不突出。如:开展“百名律师服务百企”活动,文件发了,会议开了,每个律师联系的企业也明确了,但是后续工作却没跟上,导致许多律师只是把联系方式留在了企业就万事大吉了,对于帮助企业做什么、怎样做思想上不清楚,行动上不主动。(6)相互协作意识不强。工作存在本位主义现象,班子成员之间讲个人、讲分管口的多,整体意识不强。比如去年组织开展的“法律服务名家工程”、“法律服务创新工程”,部分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在组织推进中以工作忙、事务多为借口互相扯皮,配合不主动,行动不积极,导致工作推进迟缓。(7)考核评价机制不科学。突出表现在:行政效能考核项目多,评价标准单一,不科学、不合理,存在着干多干少一样,干好干坏一样,能干不能干一样的问题。在年度干部考核工作中部分存在不公平、不公开、不透明的现象。对一些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时,过分重视文字材料、台账,对实际效果重视不够。机关纪律作风抓的有点软,存在着责任追究机制、督办机制不到位的问题,机关制度的执行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官僚主义方面
(1)存在“官本位”思想。坐机关听汇报,打电话下指导,班子成员普遍与机关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少。xxxx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但在贯彻执行中缺乏刚性的落实办法,导致对干部职工思想掌握不到位,不能充分了解干部职工真实想法,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2)存在着懒散现象。出工出不力,日常工作懒懒散散,突出表现在班子成员亲自抓、带头抓的较少,靠前指挥较少,比如对于一些重点工作领导对科室负责人一部署就再也不过问,不注重跟踪问效,完成情况如何心里没数,工作进展到哪一步不知道。(3)存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荣誉就上,遇问题就躲。个别领导说的多,做的少,做事讲官话、套话,只说好话,怕得罪人,办事和稀泥。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能够为基层、机关干部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如市天汇公证处落实人员绩效管理的问题,虽然研究了多次,但是进展缓慢,效果不理想。(4)队伍建设抓的不到位。比如:机关干部长期没有进行轮岗交流,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偏大,干部梯次不科学。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少数干部懒散,团结意识、大局意识不强,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现象。(5)部分工作安排脱离了基层实际。在一些工作部署安排上,会前调研、酝酿不够,准备不充分,与基层实际结合不够。比如向县区下达“十百千万”活动创建指标、农忙时节安排“送法下乡”等,严重脱离了基层实际,基层有一些抵触情绪。(6)密切联系群众做得不到位。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较少,到基层一线长时间跟班调研更少,对基层工作了解不深入、不全面、不及时。对一些解决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和群众主动协调、沟通不够,力度也不够大。比如群众利益沟通反馈渠道不够畅通问题。
(三)享乐主义方面
(1)艰苦奋斗的意识不强。领导班子成员有怕吃苦,不愿动脑,得过且过,不愿用劲,应付日子的现象,主动攻坚克难的劲头不够,畏难厌战情绪在班子成员或多或少存在。(2)存在攀比思想。班子成员中存在与其他市直单位比条件、比待遇和互相攀比现象,有铺张浪费等现象。(3)个别领导干部作风散漫。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在自我要求上不严格,作风纪律上不够严谨,如个别班子成员到岗不正常,不能按时上下班。(4)工作缺乏激情。工作只求一般化,精神状态陷于疲沓,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工作思考不深不透,创新不够。比如:在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党组多次要求全面对基层司法所的现状进行摸底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向市政府报告,但行动迟缓,进展缓慢。
(四)奢靡之风方面
(1)对“八项规定”认识不到位。如部分班子成员有等一等、观风向、避风头的思想,对县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思想认识不到位。(2)对勤俭节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班子成员中存在市司法局是清水衙门,浪费没有空间,讲勤俭节约没有必要思想,对存在的一些铺张浪费现象习以为常。尽管对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相对固定一部公务用车,但在实际使用中,领导用车较多,科室使用较少,节假日个别领导没有按照要求把车停放单位院内,存在公车私用现象。(3)后勤管理不够精细。在公用设施、设备,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粗放,制度不完善的问题。(4)在接待方面执行制度不严。有时为了工作需要接待上级部门人员时,不能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存在讲排场现象,超标准进行接待。有时搞变通,到农家小院搞接待。
(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查摆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针对性、时效性不强,与群众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如在开展法制宣传时,以摆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为主,“入户见人”、以案说法做得不够。二是在完善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在内的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措施不够得力,还没有完全做到法律服务网络覆盖城乡每个角落。如在开展律师进乡村中,仅挂上律师的联系方式,真正做到群众随叫随到还有差距。三是在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尽援优援工作,切实保障法定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上,效率和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在推广“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能力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如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上,力度有欠缺,方式不灵活的问题。五是从优待警方面做得不够,机关文化活动不活跃,文娱器材缺乏,回应机关群众文体活动的期盼不及时,如健身器材的配置上还不到位。
(六)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在五支法律服务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着职业道德弱化,违反执业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和个案,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二是一些服务窗口单位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不作为、慢作为,服务质量低下,效率不高的事项,文明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如:个别法律服务机构,对待群众投诉,互相推诿,缺乏耐心,态度生硬,造成投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三是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抓的不紧,处理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热心、不主动,在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上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尤其是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上滞后,造成服务基层群众的平台缺失。四是倾听群众呼声较少,在一些工作上不知道群众到底需要什么、期盼什么。如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中没有深入调研,在“法律六进”工作中,对各类普法对象的需求把握不准,在调动部门的积极性、群众的自觉性方面办法不是很多。五是在亲民爱民上有差距。如推进“党员家在社区”活动中落实不到位,开展为民服务机制不健全。组织党员志愿者进乡村、入社区开展公益活动服务的创新机制不足,效果一般。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对政治理论学习有所忽视。理论是思想的基础,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能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实际工作中的原则性。领导班子成员之所以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方面与焦裕禄同志存在那么大的差距,就是政治学习抓得不紧,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说到底是认识不到位,没有从灵魂深处自觉牢固确立学习的自觉性,没能很好地运用科学理论加强思想改造。大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总觉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上懂一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和总任务也知道一些,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也学了一些,在思想上存在有“少学即满”、“略知即懂”的模糊认识,没有把理论指导实践放到重要位置。由于在学习上存在“学习目的不明确”、“学风不端正”,理想追求就没有那么强烈,精神也懈怠了。
(二)党性修养锤炼不够。对照焦裕禄同志那种“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和担当精神,领导班子成员还是对党性修养重视不够,忽视了经常性地“三观”的改造。议论起来,大家认为,司法行政机关权力不大,经常直接面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的都是基础性、社会性、公益性的服务,我们也没有讲享受的条件,不需要对“三观”改造那么重视。有时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产生了从众心理和攀比心理,出现讲待遇、讲面子和讲排场的现象。时时处处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同样严格要求做得还不够严格,存在在单位自我要求高,在社会上要求就比较低现象,言行举止还没有做到一以贯之。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推动工作落实的创新性举措不多,攻克难题的力度不是很大;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不够,自觉性不强,对同志们存在的不足不敢大胆地批评或指出,患得患失,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同志、看待工作,究其原因是党性锻炼不够,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不牢,有时放松了党性修养的要求,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要求,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政绩观有偏差。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会风不正文风不实,其根源在于政绩观不正确,实事求是的作风扎根不牢,实质是指导思想上的主观主义,最根本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得还不牢固。没有像焦裕禄同志那样与老百姓心相连、情相依、一切为了群众的爱民、为民情怀。由于政绩观的偏差,潜意识中不自觉地偏好“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搞形式,重形象,特别是对上级重视、社会关注的某些业务工作,为了立见成效、快出成绩,在决策指导与工作落实方面,一定程度存在主观性、片面性,不够注重尊重客观规律,没有很好地坚持科学发展观,不能够真正实事求是地看待问题、推动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负责的意识还比较淡薄,思想深处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认识理解不是很深刻。对科学政绩观、事业观理解不全面,工作中存在功利主义色彩,工作中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本位工作多,考虑群众利益需求与实际情况有差距,考虑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全局重点工作不深入、不全面。
(四)求真务实坚持得不好。求真务实的工作和作风要求有所降低。我们深刻反省到,在“四风”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重要原因在于实事求是不够,在具体工作和作风建设上,对求真务实的标准有所降低,未能真正掌握客观实际中的“实事”,又没能坚决地落实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要求,导致“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有所滋生。没有用焦裕禄同志在问题面前想对策、出实招、求突破的求实务实作风要求自己,干工作、做决策没有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没有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掌握基层所需所盼,导致工作安排脱离实际。班子成员之间讲实情还不够通透,还存在怕不利于团结、怕影响和谐的思想顾虑,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得不够好,班子成员间的相互提醒拉不下面子,和风细雨较多,逆耳忠言较少。工作浮在面上,不敢动真碰硬,害怕触及矛盾,不敢担当,畏难厌战,患得患失,有时认为工作过得去就行了,存在得过且过的心理。
(五)作风纪律要求不够严格。对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政治纪律是坚决严格执行的,对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也是不折不扣落实的,但有时图一时轻松,简单开会发个文套个文头转发一下,对纪律和决策的落实情况缺乏比较硬的督促检查;有时存在畏难和怕得罪人情绪,有的该执行的纪律坚持不够,有的该落实的决策执行不力,缺乏敢于担当的责任和勇气,没有同不良风气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有等待观望的思想。单位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等机制都需要进一步健全细化,已有制度中,有的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有的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但存在执行落实和检查评估督导不到位的问题,亟待修订完善。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主要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领导班子和队伍政治素质。一是增强学习的组织性。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基层和机关干部职工意见,按照生动灵活、引人入胜、效果良好的要求,制定出台学习方案,对学习目标、学习时间、学习方式方法、学习内容等提出明确要求,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带头学、认真学、真学、真懂,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有效带动和激发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业务协会等载体,通过重点院校联办专题培训班,聘请专家学者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交流、开展“每月一讲”活动等形式强化学习培训。坚持学以致用,采取小测试、小竞赛、小辩论等多种灵活有效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各科室处组织的业务学习要做到学有所获,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三是增强学习的规范性。每月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至少1次,各党支部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局机关各部门组织不少于4个学时的集中学习,每个科室、支部和党员干部都要建立学习笔记,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四是增强学习的实效性。成立督学办公室,对各支部、各科室组织落实、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等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学习组织得力、效果良好的予以表扬奖励,效果差的要通报批评,督查结果作为机关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进一步锤炼党性,着力克服“四风”问题。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讲团结、讲大局。要时刻想到党的纪律的约束,在涉及局部与全局利益、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时,要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不搞自由主义。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每年开至少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班子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良倾向和问题。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班子决策规则和议事规则,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纳入规范化轨道。二是严格遵守廉洁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节前廉政谈话提醒、廉政承诺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对五支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努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司法行政工作,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对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程序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四是立行立改“四风”。将“四风”问题梳理建立全面整改台帐,将征求的31条“四风”问题,群众反馈14条“四风”问题,群众评议的11条建议意见分解量化,责任到人,定出整改时间和工作举措,以台帐落实工作法全面予以整改。如班子成员在工作学习上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工作中要切实身体力行亲抓实干,作风纪律的严格遵守,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等逐项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针对执行“八项规定”不严格的问题,合理安排、大力压缩、精简各类会议,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减少简报、信息的发文量,提高质量;推行无纸化办公,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针对对考核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要修订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局机关行政效能考核机制,考核标准。强化机关行政效能督查,作风纪律督查时效化、日常化,扎实开展党务、政务公开。
(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针对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中存在的问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爱民实践公开承诺活动”。从六个方面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一是实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全程跟踪问效。继续扩大法律援助便民利民范围,将环保侵权、农资质量、土地承包经营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实行公证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全市年老、残病等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公证事项,减免20%收费。三是建立简易司法鉴定业务快速通道,7个工作日完成委托事项。对涉及残疾人、下岗职工维权的司法鉴定业务减少20%收费。四是在市区建设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1-2个,多举措开展普法教育进学校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五是推广“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组织整合规范专项治理活动,关口前移做好基层矛盾调处,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2%以上。六是依托党员志愿者法律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基层走访活动,开展法律服务公益服务咨询周活动,免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扶法律。对于确定的以上六项活动要成立督导组,分头定期进行督导,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转变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新发展。一是要改进调研。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专题调研至少每季度一次,每次调研中都要分别听取县乡基层干部、群众代表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研究讨论工作,写出有分析研究深度、有政策理论水平、有操作可行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做到联系一个点,熟悉一大片,掌握基本情况,全力惠及民生。二是敢于攻坚破难。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有待突破的难题,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基本思想,大力抓好“司法行政服务民生年”活动,拿出具体方案、具体措施,扎实推进;认真做好服务“六大攻坚任务”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拓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创新活动,积极在社区开展设立律师会客厅、律师工作室,探索“零距离、面对面”法律服务,深入社区农村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筑梦圆梦活动”、“服务攻坚法治行活动”,全面提升法治城市建设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抓好原有制度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做到制度科学、可行、管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司法局行政效能考核办法和工作机制,强化考评方法、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坚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广开言路,建立和完善听取群众意见、民主科学决策、项目经费管理、廉洁勤政教育、工作检查督办、效能考核应用、工作效率执行力评估评议、综合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机关的思想文化活动的方式和内容,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形成健康向上、充满活力、风清气正的机关风貌。文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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