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总目标
通过各学段的学习,不断获得基本的艺术知识技能以及艺术的感知与欣赏、表现与创造、反思与评价、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艺术能力,提高生活情趣,形成尊重、关怀、友善、分享等品质,塑造健全人格,使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得到整合发展。
二、教学内容要求
(一)感知与欣赏
了解最基本的音乐表现要素,初步感受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快慢和音色在音乐情绪的表达中所起的作用。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
观看儿童剧、戏剧小品、动画片时能识别主要人物,知道人物语言、动作、神情的特点及其直接含义,并能简单讲述故事大意。观看舞蹈,能有感应性的体态律动反应。
(二)创造与表现
知道演唱、演奏是音乐表现的基本形式,尝试用歌声和简单的乐器演奏,表现音乐的基本要素,感受不同的音响效果,激发表现欲和创造力。在参与演唱、演奏和游戏性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承担角色,能自信地表演,并学会相互合作,体验表演的乐趣。
对事物的动态和舞蹈动作有模仿的兴趣,乐于参与自娱性的儿童集体舞蹈活动或舞蹈表演。对事物的动态和舞蹈动作有模仿的兴趣,乐于参与自娱性的儿童集体舞蹈活动或舞蹈表演。
(三)反思与评价
注意倾听他人的演唱,乐于用简单的语言与老师和同学交流自己的感受。愿意在同学面前表演,在大家的鼓励下,建立起学习音乐的自信心。
在舞蹈和戏剧游戏中,学会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意识到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仪态、言语和行为的美。
三、本学期总课时数
36课时
四、附教学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