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音乐测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测试内容
针对音乐学科特点和年龄特点,同时,结合本学期的教材和教学目标,从知识、技能及学习习惯三方面进行组织和测试。
三、测试形式
(一)、平时成绩:
主要从学习态度、课堂学生的歌唱习惯及学生是否能够大胆、自信地参与音乐活动中进行考核。平时成绩占本次测试的60%。
(二)、期末成绩:
1、乐理知识及音乐常识的测评。
2、“歌唱能力测评”以等级记分,标准如下:
A、歌唱准确而生动,歌声统一而富有表现力为“优A”,即等级“A”;
B、歌唱准确,歌声统一,有一定的表现力为“优”,即等级“A”;
C、歌唱基本准确,歌声基本统一,但缺乏表现力为“良”,即等级“B”;
D、歌唱不准确,歌声不统一,基本没表现力为“达标”,即等级“B”。
期末成绩占本次测试的40%。
四、评价标准:
能较好地表现作品,对作品有一定的理解能力为优秀;次之为良好;不能完整地唱出歌曲的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