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学生学习数学,获得必需的数学知识和技能当然重要,但学会用数学的眼光去观察世界,用数学的方法去发现客观规律,用数学的头脑去把握规律则更重要。
客观事物的规律虽然千变万化,但规律本身有共同的特性。现以苏教版课程标准数学实验教材四年级(上册)的“找规律”为例,谈谈怎样根据规律的特性展开教学。
一、规律的隐蔽性
事物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但又是隐蔽的。只有对丰富的客观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才能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规律。为了使学生能找到规律,教师必须给学生提供大量熟悉的素材。如教学这一课时,教师可设计节日期间商场门口挂彩旗的情境,红旗和黄旗间隔排列,知道红旗有56面,让学生猜猜黄旗有几面。用学生熟悉的情境导入新课,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接着出示教材中的情境,让学生感知更多类似的排列现象:9块手帕、10个夹子,7个蘑菇、8只兔子,12片篱笆、13根木桩,并引导学生数数物体的数量,思考每组两种物体是怎样排列的,它们的数量之间有什么关系。通过对多组同类素材的观察、比较,显然比只观察一组素材更容易发现其中隐蔽的规律。
二、规律的必然性
规律具有必然性。在本课中,只要两种物体满足间隔排列的条件,物体数量之间的规律不会因为排列物体的外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