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光荣的正面形象的人民教师,我倍感荣幸。为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这个基本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规范正面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在此我向崇高的教师职业和学校、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依法执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法纪的事。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全体学生,不使学生受到生理或心理伤害,做到理解、尊重、信任每一位学生。
3、要为人师表,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衣着得体,作风正派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
4、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
5、坚决杜绝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决不利用寒暑假办班补课,不增加学生负担
6、要尊重家长,热情接待,坚持家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或建议,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7、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要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9、坚持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用品。
10、热爱教育,对工作尽职尽责,工作勤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遇事不推委、不拖沓。
11、认真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要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
12、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不做有失教师形象的事。
1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教学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实践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上几条,特向学校、学生和家长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批评,同时敬请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